根据《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 和《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 ,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使用后的医用一次性护服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,划归危险废物( 代码为831⁃001⁃01),在 移 交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单 位 前应对其就 地 消 毒,但 是,对 其 操 作 没 有 具 体、 实 用的标准或规范。 各实验室在灭菌器、装载量、包装材料、封口方式、灭菌程序和验证方法等的选择上不尽相同,存在安全隐患。 如果灭菌不彻底,将对环境、实验人员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人员等造成不良影响。
《 实验室 设 备 生 物 安 全 性 能 评 价 技 术 规 范》( RB / T 199—2015) 提到,指示物应置于待灭菌物品包内中心部位 。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,防护服不同于镊子、手 术 刀、 锐 器 盒 等 污 染 物, 灭 菌 后 粘 为 一体,想要剖开,取出中心部位放置的指示物并非易事,而且存在安全风险。 因此,实验室可以定期进行实物模拟,确定特定灭菌程序对特定灭菌物品灭菌的有效性。
灭菌程序调整前后,排空方式不同( 脉动是排空的一种) ,灭菌效果天差地别。 主要原因在于调整后的排空方式( 上限 80 kPa、下限 - 80 kPa) 相比于调整前的排空方式( 上限 80 kPa、下限 0 kPa) ,具有更彻底的冷空气排除效果,进而为饱和蒸汽的快速、充分渗入提供了条件。 调整后的灭菌程序包括7 个阶段:预 热、 脉 动、 升 温、 灭 菌、 排 汽、 干 燥 和 回空。 在预热、脉动和升温阶段,受灭菌袋和防护服层层阻隔的影响,防护服中心部位的温度和压力的变化,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迟和减弱。 但是在灭菌阶段,防护服内外的温度、压力的一致性较好。 防护服内比防护服外达到设定温度的时间延迟 1 min。但是,这些改变并未影响到灭菌效果。
在调整后的灭菌程序的灭菌阶段,防护服内的平均温度比防护服外的平均温度低 1. 09 ℃ 的原因,可能与聚丙烯包装袋有关。 该包装袋虽然具有良好的导热性,但是不透气,加之袋口仅开了 1 个直径约 2 cm 的小孔,既不利于包内冷空气的排除,又不利于包外热蒸汽的渗入。 因此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,可以考虑将灭菌袋的袋口再适当开大一点。 此外,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可以借鉴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对包装的要求,采用透气性好的材料对防护服进行包装 。